财政部近日制定印发《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评级费用、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评级机构更好地揭示和把握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状况,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
长期以来,地方债评级市场竞争激烈,评级收费标准普遍较低。一位长期从事地方债评级人士表示,评级机构的低价竞争是地方债评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具体表现,也日渐演变成不利于整个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价格战”。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招标人要科学合理开展招标。对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机制。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设置异常价格的判定标准和处置方式,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审慎选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资格预审和评标,规范开展中标候选人核验。提倡采用集中招标等方式提高招标效率。对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范围的采购项目,结合项目技术特性、同类项目历史交易情况、潜在投标人的市场竞争情况等,综合考虑招标的成本、效率、效益,科学确定是否招标。对涉密、应急、使用专有技术、分包工程等项目,依法不进行招标。《指引》指出,招标人要规范行使法定权利。压实招标人抵制和纠正违规行为的责任。对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设定异常投标的核查标准,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异常投标。有权对投标人提交保函(保险)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并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权限、范围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委托事项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对评标专家,招标人应当通过招标人代表报告和纠正评标专家违法活动,加强对评标报告的审查,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专家追究赔偿责任。此外,《指引》要求招标人加强内部管理。